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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09:00
时政

“美国党”能改变美国的政治生态吗?

李瀚明:美国的政党经费制度决定了美国的政党需要取得一定的规模,才能生存下去。马斯克如果高举高打,倒也不是不能成事,但难度实在很高。
马斯克含蓄批评特朗普的贸易理念
李瀚明



马斯克因为美丽大法案的问题和特朗普分道扬镳、彻底闹掰以后,马斯克在今天(7月5日)宣布成立了一个新政党“美国党”(America Party)。

为了讲清楚“美国党”能不能成事,我们得先从美国的选举制度开始。

假设我们要通过选举分配一个位置——那常识告诉我们,“少数服从多数”,哪位候选人拿到的票最多,哪位候选人坐这个位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事实上,几乎所有总统制,通过选举产生总统这位行政部门(乃至全国)领导人的国家,都是按这个原则办事的。

但是,除了选举行政部门以外,往往还要选举议员这一立法部门的代表。而与总统只有一个位置不同,议员少则几位,多则上百上千位,这时候怎么分呢?

这个时候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叫做小选区制;第二种方法叫做比例代表。我们以一个一万人的社区,选举一百名议员为例。所谓“小选区制”,就是将这个社区分为一百个区,每个区按少数服从多数选出一位议员,这个很好理解。那“比例代表”呢?

比例代表制的意思,是候选人组成团体(party,也就是“政党”)。比如三个党在这个一万人的社区选100名议员,那么每个党推举100人,选民得到的选票上,投票的是政党而非议员。最后,A党拿到41.23%的席位,那就给41个位置,A党的前41名候选人分别坐上;B党拿到33.79%的位置,B党就派前33(或34)人;以此类推。

世界各国的选举方法,都是以这两种方法相互混合而成,读者朋友不妨自行研究。我们把话说回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

小选区制的最大优点,是选民选的是“人”而非“党”。美国建国时,由于华盛顿本人不赞同结党,因此他认为在选举制度的设计上,不应唯党是从而采用事实上按政党选择的比例代表制制度,而是应该看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来选择。在美国建国初期这样大家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这倒也不是什么问题就是了。

小选区制的最大缺点,是选区人口结构对选举难度的影响太大了。这种影响产生了“杰利蝾螈”(Gerrymandering)这种通过改变选区边界改变选区人口结构,从而刻意带来优势的选举方法。例如,一个70人支持A党、50人支持B党的社区,很可能就被硬生生分成了几个人口规模不同的社区,从而使得B党反而占优势。例如,如果划分成三个社区,第一个社区A党40人,第二、第三个社区A党各15人,B党各25人,则最后B党反而占据了相对的多数。

这样的情况甚至会自己发生。在刚刚的选区分布下,住在第二、第三个社区的A党支持者,事实上是相当绝望的,很多就会一走了之。最后,选区会越来越极化——A党支持者会住在第一社区,B党支持者会住在第二、第三社区。

我们以美国的联邦众议员选举为例。联邦众议员选举实行小选区制,由各州决定选区。以笔者所住的伊利诺伊州这个“蓝州”为例,由于重划选区和人口迁移的影响,虽然共和党在该州有46.97%的选票,但竟然只有17个席位中的3个——甚至有两个还是民主党直接“战略性放弃”,送给了共和党的选区。而所有民主党选区,民主党大多以60%左右胜出,显示出区内其实有不少共和党选民。

而如果读者看到该州的选举地图,更会大感哭笑不得——为了将共和党选民尽可能集中,愣是把选区画得弯弯绕绕。

两党在其它各州,无不如是,那是争得你死我活——在民主党占优势的加州,共和党有39.23%的选票,但只有52个位置中的9个(17.31%);反过来,在共和党占优势的佛罗里达州,民主党有42.02%的选票,但只有28个位置中的8个(28.57%)。

我们说回马斯克的“美国党”。虽然我们中国人讲“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是还有一句老话,叫“老大和老二打架,死的是老三”。在美国现有的选区制度下,民主共和两党必然会通过划分选区的方式,稀释“美国党”选民在各州各选区的比例,从而抑制其在联邦众议员层面的人口。

那么参议院和总统呢?

联邦参议员的选制,是每州不论人口多少,一律两个人。但是,这两个人不是同期选出,而是分为三组,每隔两年换届一组。这显然是小选区制的影响——通过将两人分开,就将两名参议员的选举变成了两次全州范围内的小选区制选举。

可以想见的是,这样的制度显然仍然是“赢家通吃”的社会——全美50州里面,只有三个州是“一红一蓝”(宾夕法尼亚州、威斯康星州和缅因州),其它22个州是“两蓝”,25个州是“两红”。当然,这对于“美国党”而言,也不太容易。

总统选举就更加毋庸讳言,赢家通吃都写在其选举人团制度里了。总得来讲,美国在各个层面上,都在实行彻底的小选区制——但把一个三千多万人的州作为一个选区进行选举是否明智,这就实在是见仁见智了。

我们把话说回美国党。由于美国的制度天生导致“老大打老二,老三倒大霉”的局面,因此对于美国党来说,要避免和美国种种其它“第三政党”一样的遭遇,就得成为能够和民主党或者共和党打对台的选手。但是,如果真要和其中一党打对台,那显然不能简单套用该党的意识形态——假如两个党意识形态一样,那为什么要选新党呢?这显然说不过去呀。

因此,两个党的意识形态,必须要和对手有明显的不同,才能够立足;换言之,美国社会如今的政治意识形态,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充满了“大是大非”,并没有给中间派“骑墙”的空间。

传统上的西方政治形态分类,按“要不要管”社会议题和经济议题可以分为四个派系——社会议题上“管不管”,区分了威权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经济问题上“管不管”,区分了左派和右派。两者相互组合,理论上构成了一张足够大的光谱。

在欧洲和日本这种普遍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代表的构成会更加接近实际的意识形态分布——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和日本的政党普遍规模更小,更加“百花齐放”,而花在选战上的经费等等也更少。同时,由于日本和欧洲一方面实行政党和议员的补助制度(政党达到一定规模,按法律规定可获国库资助;议员候选人得票达到一定规模,即使没有当选,也可以按票数报销选举经费),另一方面限制政治献金等私人捐款,因此政党、议员选输也不至于死,还算有翻身的机会。

可以说,这种制度保护了小众意识形态及其代表政党、议员得以存活,使得选战更加接近于“选”。以日本为例,自民党原先有不少派系,但在政党育成金制度实施之后,派系陆陆续续就自立门户组党了。

但在美国这种一方面实行单一选区制,另一方面政党和议员需要完全自筹经费的国家,选战就更接近“战”了。既然是“战”,两军对峙就要有组织有纪律。因此,可以看到的是,两党均有严格的融资制度(PAC政治行动委员会等)和组织制度(也即“党鞭”),对于在国会投票中不支持本党的议员,相应会以削减选举经费拨款等方式报复。

因此,讽刺的是,美国在政治经费制度的影响下,“无选党之名,有选党之实”。“叛变”成了大佬独占的特权,小众意识形态及其代表的政党和议员自然难以存活。事实上,美国只有两名“独立”的联邦参议员(伯尼•桑德斯和安格斯•金)——两位参议员都代表美国东北部的小州(桑德斯代表佛蒙特州、金代表缅因州)、年过八旬(桑德斯83、金81),政坛资历超过四十年。只有在这些“小州寡民”的州,选民才能说“选人,而非选党”,真正根据候选人自己的价值观和人格魅力去选择。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两位参议员也加入了民主党党团,大部分时候跟随民主党投票。至于众议院?唯一一位经选举当选的两党以外的议员,是伯尼桑德斯。

但是,意识形态分歧不会因选战而消失,只会在党内潜伏,形成“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的局面。最近几年的典型,是共和党内的严重分歧:除了传统的共和党建制派以外,特朗普的一派和茶党运动的一派,也是党内有一定势力的派系。而民主党一侧,也有伯尼桑德斯这样,主张福利政策的一派。

某种意义上,马斯克的存在,只会使得民主共和两党内部的分歧公开化——如果能够妥善解决经费问题,还真能吸引一些议员过档跳槽。例如,賈斯汀•阿馬什在2019年从共和党过档自由意志党,创下美国历史上的先例(不过,他在2020年因为缺选举经费,又创下了“过档回共和党去”的先例)。

总而言之,在美国这个“战”多于“选”的国家,新建一个政党,最重要的还是经费问题啊。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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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瀚明



马斯克因为美丽大法案的问题和特朗普分道扬镳、彻底闹掰以后,马斯克在今天(7月5日)宣布成立了一个新政党“美国党”(America Party)。

为了讲清楚“美国党”能不能成事,我们得先从美国的选举制度开始。

假设我们要通过选举分配一个位置——那常识告诉我们,“少数服从多数”,哪位候选人拿到的票最多,哪位候选人坐这个位置,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事实上,几乎所有总统制,通过选举产生总统这位行政部门(乃至全国)领导人的国家,都是按这个原则办事的。

但是,除了选举行政部门以外,往往还要选举议员这一立法部门的代表。而与总统只有一个位置不同,议员少则几位,多则上百上千位,这时候怎么分呢?

这个时候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叫做小选区制;第二种方法叫做比例代表。我们以一个一万人的社区,选举一百名议员为例。所谓“小选区制”,就是将这个社区分为一百个区,每个区按少数服从多数选出一位议员,这个很好理解。那“比例代表”呢?

比例代表制的意思,是候选人组成团体(party,也就是“政党”)。比如三个党在这个一万人的社区选100名议员,那么每个党推举100人,选民得到的选票上,投票的是政党而非议员。最后,A党拿到41.23%的席位,那就给41个位置,A党的前41名候选人分别坐上;B党拿到33.79%的位置,B党就派前33(或34)人;以此类推。

世界各国的选举方法,都是以这两种方法相互混合而成,读者朋友不妨自行研究。我们把话说回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

小选区制的最大优点,是选民选的是“人”而非“党”。美国建国时,由于华盛顿本人不赞同结党,因此他认为在选举制度的设计上,不应唯党是从而采用事实上按政党选择的比例代表制制度,而是应该看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来选择。在美国建国初期这样大家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这倒也不是什么问题就是了。

小选区制的最大缺点,是选区人口结构对选举难度的影响太大了。这种影响产生了“杰利蝾螈”(Gerrymandering)这种通过改变选区边界改变选区人口结构,从而刻意带来优势的选举方法。例如,一个70人支持A党、50人支持B党的社区,很可能就被硬生生分成了几个人口规模不同的社区,从而使得B党反而占优势。例如,如果划分成三个社区,第一个社区A党40人,第二、第三个社区A党各15人,B党各25人,则最后B党反而占据了相对的多数。

这样的情况甚至会自己发生。在刚刚的选区分布下,住在第二、第三个社区的A党支持者,事实上是相当绝望的,很多就会一走了之。最后,选区会越来越极化——A党支持者会住在第一社区,B党支持者会住在第二、第三社区。

我们以美国的联邦众议员选举为例。联邦众议员选举实行小选区制,由各州决定选区。以笔者所住的伊利诺伊州这个“蓝州”为例,由于重划选区和人口迁移的影响,虽然共和党在该州有46.97%的选票,但竟然只有17个席位中的3个——甚至有两个还是民主党直接“战略性放弃”,送给了共和党的选区。而所有民主党选区,民主党大多以60%左右胜出,显示出区内其实有不少共和党选民。

而如果读者看到该州的选举地图,更会大感哭笑不得——为了将共和党选民尽可能集中,愣是把选区画得弯弯绕绕。

两党在其它各州,无不如是,那是争得你死我活——在民主党占优势的加州,共和党有39.23%的选票,但只有52个位置中的9个(17.31%);反过来,在共和党占优势的佛罗里达州,民主党有42.02%的选票,但只有28个位置中的8个(28.57%)。

我们说回马斯克的“美国党”。虽然我们中国人讲“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是还有一句老话,叫“老大和老二打架,死的是老三”。在美国现有的选区制度下,民主共和两党必然会通过划分选区的方式,稀释“美国党”选民在各州各选区的比例,从而抑制其在联邦众议员层面的人口。

那么参议院和总统呢?

联邦参议员的选制,是每州不论人口多少,一律两个人。但是,这两个人不是同期选出,而是分为三组,每隔两年换届一组。这显然是小选区制的影响——通过将两人分开,就将两名参议员的选举变成了两次全州范围内的小选区制选举。

可以想见的是,这样的制度显然仍然是“赢家通吃”的社会——全美50州里面,只有三个州是“一红一蓝”(宾夕法尼亚州、威斯康星州和缅因州),其它22个州是“两蓝”,25个州是“两红”。当然,这对于“美国党”而言,也不太容易。

总统选举就更加毋庸讳言,赢家通吃都写在其选举人团制度里了。总得来讲,美国在各个层面上,都在实行彻底的小选区制——但把一个三千多万人的州作为一个选区进行选举是否明智,这就实在是见仁见智了。

我们把话说回美国党。由于美国的制度天生导致“老大打老二,老三倒大霉”的局面,因此对于美国党来说,要避免和美国种种其它“第三政党”一样的遭遇,就得成为能够和民主党或者共和党打对台的选手。但是,如果真要和其中一党打对台,那显然不能简单套用该党的意识形态——假如两个党意识形态一样,那为什么要选新党呢?这显然说不过去呀。

因此,两个党的意识形态,必须要和对手有明显的不同,才能够立足;换言之,美国社会如今的政治意识形态,无论在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充满了“大是大非”,并没有给中间派“骑墙”的空间。

传统上的西方政治形态分类,按“要不要管”社会议题和经济议题可以分为四个派系——社会议题上“管不管”,区分了威权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经济问题上“管不管”,区分了左派和右派。两者相互组合,理论上构成了一张足够大的光谱。

在欧洲和日本这种普遍实行比例代表制的国家,代表的构成会更加接近实际的意识形态分布——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和日本的政党普遍规模更小,更加“百花齐放”,而花在选战上的经费等等也更少。同时,由于日本和欧洲一方面实行政党和议员的补助制度(政党达到一定规模,按法律规定可获国库资助;议员候选人得票达到一定规模,即使没有当选,也可以按票数报销选举经费),另一方面限制政治献金等私人捐款,因此政党、议员选输也不至于死,还算有翻身的机会。

可以说,这种制度保护了小众意识形态及其代表政党、议员得以存活,使得选战更加接近于“选”。以日本为例,自民党原先有不少派系,但在政党育成金制度实施之后,派系陆陆续续就自立门户组党了。

但在美国这种一方面实行单一选区制,另一方面政党和议员需要完全自筹经费的国家,选战就更接近“战”了。既然是“战”,两军对峙就要有组织有纪律。因此,可以看到的是,两党均有严格的融资制度(PAC政治行动委员会等)和组织制度(也即“党鞭”),对于在国会投票中不支持本党的议员,相应会以削减选举经费拨款等方式报复。

因此,讽刺的是,美国在政治经费制度的影响下,“无选党之名,有选党之实”。“叛变”成了大佬独占的特权,小众意识形态及其代表的政党和议员自然难以存活。事实上,美国只有两名“独立”的联邦参议员(伯尼•桑德斯和安格斯•金)——两位参议员都代表美国东北部的小州(桑德斯代表佛蒙特州、金代表缅因州)、年过八旬(桑德斯83、金81),政坛资历超过四十年。只有在这些“小州寡民”的州,选民才能说“选人,而非选党”,真正根据候选人自己的价值观和人格魅力去选择。但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两位参议员也加入了民主党党团,大部分时候跟随民主党投票。至于众议院?唯一一位经选举当选的两党以外的议员,是伯尼桑德斯。

但是,意识形态分歧不会因选战而消失,只会在党内潜伏,形成“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的局面。最近几年的典型,是共和党内的严重分歧:除了传统的共和党建制派以外,特朗普的一派和茶党运动的一派,也是党内有一定势力的派系。而民主党一侧,也有伯尼桑德斯这样,主张福利政策的一派。

某种意义上,马斯克的存在,只会使得民主共和两党内部的分歧公开化——如果能够妥善解决经费问题,还真能吸引一些议员过档跳槽。例如,賈斯汀•阿馬什在2019年从共和党过档自由意志党,创下美国历史上的先例(不过,他在2020年因为缺选举经费,又创下了“过档回共和党去”的先例)。

总而言之,在美国这个“战”多于“选”的国家,新建一个政党,最重要的还是经费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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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热烈空雨伴芬芳泥土;绿绿生命缠锐意骄阳。
回望,回望,一马平川红酒飘散断归途。
■ 或者,灰蒙蒙空气重回道指一万四千点。滚动时光,照进现实,流逝过往,回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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