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4 13:46
商业与经济
CFIUS可能要扩大对中企直接投资的安全审查
CFIUS可能要扩大对中企直接投资的安全审查
王英良:美国强化并购审查的影响贯穿投资全链条,既涉及短期交易推进,也波及长期战略布局,同时加剧企业运营与合规成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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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两名美国联邦众议员跨党派联合致函美国财政部长,呼吁对中国企业收购美国知名扫地机器人制造商iRobot公司的交易开展全面审查。
最早提出诉求的是州级议员,包括艾奥瓦州共和党众议员扎克•纳恩(Zach Nunn)与纽约州民主党众议员里奇•托雷斯(Richie Torres)联名致函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Scott Bessent),要求其主管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对中国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Picea Robotics)收购iRobot公司的交易实施“全面审议”。值得注意的是,两位众议员均为美国国会众议院美国与中国共产党战略竞争特设委员会成员,该身份为其提出此项诉求赋予了特定的政策语境与立场基础。这表明,美国州政府层面对中国特定的存量投资提出了新的安全审查和质疑。
iRobot公司作为全球家用扫地机器人领域的开创者,于2002年成功推出标志性产品Roomba家用扫地机器人,长期占据行业领军地位。然而,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该公司近年持续陷入经营亏损困境,于2025年12月宣布破产清算。随后,其最大供应商及债权人——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达成对iRobot的收购协议,由杉川机器人旗下香港子公司承接该公司全部股权并实现绝对控制,在经济层面,这绝对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中国政府因素依然被怀疑。纳恩与托雷斯在信函中指出,杉川机器人作为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扶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次收购交易引发了关于美国国家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重大关切,理应纳入CFIUS的全面审查范畴。两位议员强调,iRobot生产的扫地机器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收集美国家庭室内空间地图数据、用户活动移动轨迹,甚至可能获取音频与视频等敏感信息。他们认为,“将该企业控制权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体手中,可能导致中国政府以史无前例的方式接触美国公民私人空间信息”。这其实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
中国政府的规范要求民众配合其情报工作,所以信函进一步援引中国《国家情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主张中国境内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依法负有配合国家情报机构工作、应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法定义务,这一法律条款加剧了上述安全关切。此外,纳恩与托雷斯还指出,iRobot在自主导航、人工智能以及机器人技术领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此类技术具备鲜明的“军民两用”属性,若被中方掌握,可能为中国推进军民融合战略提供技术支撑,进而影响美国的技术优势与国家安全。
这封跨党派联名信函除核心诉求——要求CFIUS对该收购交易开展全面审查外,还建议该委员会深入评估各类风险缓解措施的有效性,判断其是否足以化解相关安全与隐私关切,或是否有必要对该交易予以彻底禁止。
信函明确称:“中国政府持续通过战略性收购美国企业,谋求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与情报搜集能力。我们绝不能允许美国破产法律体系,成为中国政府获取美国敏感技术与公民私人数据的‘后门’渠道。”两位众议员已向贝森特部长提出明确时限要求,敦促其在2026年2月8日之前,就该项交易的审查进展及相关情况提供专项简报。
其实,结合当前政治语境与CFIUS近年执法趋势,美国后续或将从审查范围、执法工具、政策协同三方面强化对中资在美国的存量型并购进行审查和风险管控。在审查范围上,可能进一步扩大敏感领域边界,除现有数据隐私、军民两用技术外,把居民日用型扫地机器人已经一切涉电子信号和存储功能的家庭场景数据采集型消费电子纳入重点监管,同时延伸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环节,严防所谓“通过破产程序规避审查”的行为。此前CFIUS已将农业、能源等领域纳入扩大管辖范畴,此次事件或将推动其把消费级智能设备的数据安全纳入国家安全评估框架,或许下一步会由联邦层面推动新的立法,主要是防止中国等竞争国家通过股权等方式“金蝉脱壳”实现对美国市场或资产的影响和控制。
在执法工具层面,“黄金股”制度将成为管控中资交易的重要手段。可能参考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案的处理模式,美国可能要求对涉及敏感技术或数据的中资并购交易附加“黄金股”协议,通过持有少量股权获取关键决策否决权,管控企业核心资产处置、技术转移、数据存储等战略行为。同时,CFIUS将强化事后监管与惩罚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提高罚款金额,对未申报的非通知交易开展常态化调查,形成监管威慑。
政策协同方面,CFIUS审查将深度绑定美国产业政策,打破传统国家安全审查边界,融入劳工权益、产业链韧性等多元目标。此外,美国将进一步细化投资来源差异化管理,对中资实施最严格审查标准,同时为盟友资本开辟“快速通道”,构建排他性投资圈层,从资本流动层面遏制技术向中国转移的一切可能。
美国强化中资并购审查对中国企业的影响贯穿投资全链条,既涉及短期交易推进,也波及长期战略布局,同时加剧企业运营与合规成本压力,呈现多维度传导效应。在交易层面,审查范围扩大与执法力度升级直接提升中资并购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失败风险。如杉川机器人收购iRobot案所示,即便标的为陷入破产的消费电子企业,仍因数据采集属性与技术属性被纳入严格审查,可能面临交易被否决或强制剥离核心资产的结局。类似案例在半导体领域更为典型,中资收购海外科技企业时,常因“国家安全”泛化指控遭遇强制出售要求,导致前期尽职调查、谈判协商等投入付诸东流,损害企业资本运作效率。
此外,中企通过收购实现技术获取与产业升级路径受显著制约。美国将军民两用技术、核心知识产权作为审查核心,而此类技术正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重要标的。审查趋严使得中资通过并购获取先进技术、融入全球技术生态的通道收窄,尤其在人工智能、自主导航、半导体等关键领域,技术引进难度大幅提升。同时,“黄金股”等新型监管工具的应用,即便允许交易通过,也会限制企业对核心技术的处置权与自主决策权,导致技术转化与整合效果大打折扣,阻碍企业借助海外资源实现产业升级的进程。一句话,中企可能通过投资获得商业性收益,这个没有问题,但要获得技术、数据乃至特定事项的控制权概率会很低。
同时,中资企业运营成本与合规的风险持续攀升。为应对美国差异化审查标准与复杂流程(其实就是交易成本在高涨),中国企业需投入更多资源强化尽职调查,聘请熟悉CFIUS规则的专业机构,搭建针对性合规框架,直接推高交易与运营成本。同时,CFIUS事后监管强化与高额罚款机制,使得企业面临持续合规的压力,一旦出现流程疏漏,可能遭遇巨额处罚与业务限制。2025年CFIUS罚款总额近8800万美元,单笔最高达6000万美元,较此前大幅提升,形成强烈监管威慑,迫使企业在合规环节投入更多人力与财力资源,而这是普通企业所难以承受的。
长期战略布局受挤压,部分中企全球化扩张路径将被迫调整。美国为盟友资本开辟“快速通道”、构建排他性投资圈层的举措,将中资企业排除在部分优质投资标的与市场资源之外,加剧全球投资领域的阵营化趋势。中资企业被迫调整全球化布局,从美国市场转向监管环境相对友好的区域,但跨区域布局需重新搭建供应链与市场渠道,增加战略转型成本。此外,审查政策的不确定性还会影响企业海外融资能力,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因担忧审查风险收紧对中资并购项目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制约企业全球化扩张步伐。
最后,中资企业的行业生态与市场信心也会受到冲击。美国审查政策的泛化与随意性,向全球市场释放不稳定信号,削弱中资企业在国际投资领域的信誉与议价能力。部分海外标的企业可能因担忧审查风险主动规避与中资合作,导致中资企业在并购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同时,审查政策的传导效应可能引发其他国家效仿,加剧全球投资保护主义,使得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整体环境恶化,不利于构建稳定的全球产业协作网络。
但对美国的收并购或绿地投资依然是中国企业成为全球跨国公司的必选项。目前,企业要有竞争力就必然会涉及到电子数据和自动化要素,而这确是美国政府所担心的,中美两国的不信任投射到直接投资领域,代价主要由工作在一线的跨国公司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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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王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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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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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提出诉求的是州级议员,包括艾奥瓦州共和党众议员扎克•纳恩(Zach Nunn)与纽约州民主党众议员里奇•托雷斯(Richie Torres)联名致函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Scott Bessent),要求其主管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CFIUS)对中国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Picea Robotics)收购iRobot公司的交易实施“全面审议”。值得注意的是,两位众议员均为美国国会众议院美国与中国共产党战略竞争特设委员会成员,该身份为其提出此项诉求赋予了特定的政策语境与立场基础。这表明,美国州政府层面对中国特定的存量投资提出了新的安全审查和质疑。
iRobot公司作为全球家用扫地机器人领域的开创者,于2002年成功推出标志性产品Roomba家用扫地机器人,长期占据行业领军地位。然而,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该公司近年持续陷入经营亏损困境,于2025年12月宣布破产清算。随后,其最大供应商及债权人——总部位于中国深圳的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达成对iRobot的收购协议,由杉川机器人旗下香港子公司承接该公司全部股权并实现绝对控制,在经济层面,这绝对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中国政府因素依然被怀疑。纳恩与托雷斯在信函中指出,杉川机器人作为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扶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次收购交易引发了关于美国国家安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重大关切,理应纳入CFIUS的全面审查范畴。两位议员强调,iRobot生产的扫地机器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收集美国家庭室内空间地图数据、用户活动移动轨迹,甚至可能获取音频与视频等敏感信息。他们认为,“将该企业控制权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体手中,可能导致中国政府以史无前例的方式接触美国公民私人空间信息”。这其实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
中国政府的规范要求民众配合其情报工作,所以信函进一步援引中国《国家情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主张中国境内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依法负有配合国家情报机构工作、应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法定义务,这一法律条款加剧了上述安全关切。此外,纳恩与托雷斯还指出,iRobot在自主导航、人工智能以及机器人技术领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此类技术具备鲜明的“军民两用”属性,若被中方掌握,可能为中国推进军民融合战略提供技术支撑,进而影响美国的技术优势与国家安全。
这封跨党派联名信函除核心诉求——要求CFIUS对该收购交易开展全面审查外,还建议该委员会深入评估各类风险缓解措施的有效性,判断其是否足以化解相关安全与隐私关切,或是否有必要对该交易予以彻底禁止。
信函明确称:“中国政府持续通过战略性收购美国企业,谋求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与情报搜集能力。我们绝不能允许美国破产法律体系,成为中国政府获取美国敏感技术与公民私人数据的‘后门’渠道。”两位众议员已向贝森特部长提出明确时限要求,敦促其在2026年2月8日之前,就该项交易的审查进展及相关情况提供专项简报。
其实,结合当前政治语境与CFIUS近年执法趋势,美国后续或将从审查范围、执法工具、政策协同三方面强化对中资在美国的存量型并购进行审查和风险管控。在审查范围上,可能进一步扩大敏感领域边界,除现有数据隐私、军民两用技术外,把居民日用型扫地机器人已经一切涉电子信号和存储功能的家庭场景数据采集型消费电子纳入重点监管,同时延伸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环节,严防所谓“通过破产程序规避审查”的行为。此前CFIUS已将农业、能源等领域纳入扩大管辖范畴,此次事件或将推动其把消费级智能设备的数据安全纳入国家安全评估框架,或许下一步会由联邦层面推动新的立法,主要是防止中国等竞争国家通过股权等方式“金蝉脱壳”实现对美国市场或资产的影响和控制。
在执法工具层面,“黄金股”制度将成为管控中资交易的重要手段。可能参考新日铁收购美国钢铁案的处理模式,美国可能要求对涉及敏感技术或数据的中资并购交易附加“黄金股”协议,通过持有少量股权获取关键决策否决权,管控企业核心资产处置、技术转移、数据存储等战略行为。同时,CFIUS将强化事后监管与惩罚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提高罚款金额,对未申报的非通知交易开展常态化调查,形成监管威慑。
政策协同方面,CFIUS审查将深度绑定美国产业政策,打破传统国家安全审查边界,融入劳工权益、产业链韧性等多元目标。此外,美国将进一步细化投资来源差异化管理,对中资实施最严格审查标准,同时为盟友资本开辟“快速通道”,构建排他性投资圈层,从资本流动层面遏制技术向中国转移的一切可能。
美国强化中资并购审查对中国企业的影响贯穿投资全链条,既涉及短期交易推进,也波及长期战略布局,同时加剧企业运营与合规成本压力,呈现多维度传导效应。在交易层面,审查范围扩大与执法力度升级直接提升中资并购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失败风险。如杉川机器人收购iRobot案所示,即便标的为陷入破产的消费电子企业,仍因数据采集属性与技术属性被纳入严格审查,可能面临交易被否决或强制剥离核心资产的结局。类似案例在半导体领域更为典型,中资收购海外科技企业时,常因“国家安全”泛化指控遭遇强制出售要求,导致前期尽职调查、谈判协商等投入付诸东流,损害企业资本运作效率。
此外,中企通过收购实现技术获取与产业升级路径受显著制约。美国将军民两用技术、核心知识产权作为审查核心,而此类技术正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重要标的。审查趋严使得中资通过并购获取先进技术、融入全球技术生态的通道收窄,尤其在人工智能、自主导航、半导体等关键领域,技术引进难度大幅提升。同时,“黄金股”等新型监管工具的应用,即便允许交易通过,也会限制企业对核心技术的处置权与自主决策权,导致技术转化与整合效果大打折扣,阻碍企业借助海外资源实现产业升级的进程。一句话,中企可能通过投资获得商业性收益,这个没有问题,但要获得技术、数据乃至特定事项的控制权概率会很低。
同时,中资企业运营成本与合规的风险持续攀升。为应对美国差异化审查标准与复杂流程(其实就是交易成本在高涨),中国企业需投入更多资源强化尽职调查,聘请熟悉CFIUS规则的专业机构,搭建针对性合规框架,直接推高交易与运营成本。同时,CFIUS事后监管强化与高额罚款机制,使得企业面临持续合规的压力,一旦出现流程疏漏,可能遭遇巨额处罚与业务限制。2025年CFIUS罚款总额近8800万美元,单笔最高达6000万美元,较此前大幅提升,形成强烈监管威慑,迫使企业在合规环节投入更多人力与财力资源,而这是普通企业所难以承受的。
长期战略布局受挤压,部分中企全球化扩张路径将被迫调整。美国为盟友资本开辟“快速通道”、构建排他性投资圈层的举措,将中资企业排除在部分优质投资标的与市场资源之外,加剧全球投资领域的阵营化趋势。中资企业被迫调整全球化布局,从美国市场转向监管环境相对友好的区域,但跨区域布局需重新搭建供应链与市场渠道,增加战略转型成本。此外,审查政策的不确定性还会影响企业海外融资能力,部分国际金融机构因担忧审查风险收紧对中资并购项目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制约企业全球化扩张步伐。
最后,中资企业的行业生态与市场信心也会受到冲击。美国审查政策的泛化与随意性,向全球市场释放不稳定信号,削弱中资企业在国际投资领域的信誉与议价能力。部分海外标的企业可能因担忧审查风险主动规避与中资合作,导致中资企业在并购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同时,审查政策的传导效应可能引发其他国家效仿,加剧全球投资保护主义,使得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整体环境恶化,不利于构建稳定的全球产业协作网络。
但对美国的收并购或绿地投资依然是中国企业成为全球跨国公司的必选项。目前,企业要有竞争力就必然会涉及到电子数据和自动化要素,而这确是美国政府所担心的,中美两国的不信任投射到直接投资领域,代价主要由工作在一线的跨国公司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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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王英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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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热烈空雨伴芬芳泥土;绿绿生命缠锐意骄阳。
回望,回望,一马平川红酒飘散断归途。
■ 或者,灰蒙蒙空气重回道指一万四千点。滚动时光,照进现实,流逝过往,回归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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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回望,一马平川红酒飘散断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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